研究药物:PD-1抗体

入组标准

受试者必须满足以下所有入选标准才可入组本研究:

自愿参加临床研究;完全了解、知情本研究并签署知情同意书;愿意遵循并有能力完成所有试验程序;

男性或女性,年龄18至75岁(含18岁和75岁);

经影像学和组织学或细胞学证实的肿瘤患者;

扩展研究:

胃腺癌或胃食管交界处腺癌:经组织学或细胞学证实的、不可手术的局部晚期或转移性胃腺癌或胃食管交界处腺癌。无标准有效治疗方案,或经标准治疗方案无效,或不耐受标准治疗方案的患者。

食管鳞癌:经组织学或细胞学证实的、不可手术的局部晚期或转移性食管鳞状细胞癌。无标准有效治疗方案,或经标准治疗方案无效,或不耐受标准治疗方案的患者。

肝细胞癌:经组织学或细胞学证实、不适合手术或局部治疗的晚期肝细胞癌。受试者必须为Child-Pugh分级A级的受试者,接受过至少一线全身性治疗,可以为:a、化疗或索拉非尼失败或不耐受;b、拒绝化疗或索拉非尼的受试者。

胆管癌:经组织学或细胞学证实的、不可手术切除的或转移性胆管癌(包括肝内胆管癌、肝外胆管癌和胆囊癌)。受试者必须在至少一线化疗后进展,或不耐受或拒绝化疗。

筛选期可提供肿瘤组织蜡块或病理活检切片白片,或允许在筛选期进行肿瘤组织活检取材的患者;;

实体瘤按照RECIST1.1标准至少存在一个可测量病灶,即根据CT横断面影像非淋巴结病灶长径≥10mm,或淋巴结病灶短径≥15mm;淋巴瘤按照Lugano标准至少存在一个可测量病灶,即根据CT横断面影像淋巴结病灶长径15mm,或结外病灶长径10mm,同时FDG-PET检查呈阳性;

美国东部肿瘤协作组(ECOG)评分为0至1分;

预计生存期不少于12周;

器官功能和造血功能必须符合以下要求:

?血红蛋白(HGB)≥90g/L;

?白细胞计数(WBC)≥3×/L;

?中性粒细胞绝对计数(ANC)≥1.5×/L;

?血小板计数(PLT)≥×/L;

?总胆红素(TBIL)≤1.5×正常值上限(ULN);

?天冬氨酸氨基转移酶(AST)和丙氨酸氨基转移酶(ALT)≤2.5×ULN;若肝功能异常是由于肝癌或肿瘤肝转移所致,AST或ALT≤5×ULN;

?血清肌酐(Cr)≤1.5×ULN;

?国际标准化比率(INR)或血浆凝血酶原时间(PT)≤1.5×ULN。

育龄期女性或男性受试者必须同意在签署知情同意后、研究期间及GLS-最后一次给药后5个月内受试者本人及男性受试者的伴侣采取有效的避孕措施。

排除标准

符合以下任何一项的受试者不能入组本研究:

1)有脑膜转移或有症状的中枢神经系统转移者;

(如以下,但不局限于:间质性肺炎,葡萄膜炎,肠炎,肝炎,垂体炎,血管炎,肾炎,甲状腺功能亢进,甲状腺功能降低[无临床症状的甲减或放化疗导致的甲减可纳入];受试者患有白癜风或在童年期哮喘已完全缓解,成人后无需任何干预的可纳入;受试者需要支气管扩张剂进行医学干预的哮喘则不能纳入);

入组前14天内或研究期间需要接受全身用皮质类固醇(剂量相当于或高于10mg/天强的松)或其他免疫抑制药物治疗的受试者;

接种过抗肿瘤疫苗者,或筛选前4周内曾接受过具有免疫刺激作用的抗肿瘤药治疗者;

曾经用过抗PD-1抗体、抗PD-L1抗体、抗PD-L2抗体、抗CD抗体或抗CTLA-4抗体治疗(包括Ipilimumab或特异性作用于T细胞协同刺激或检查点途径的任何其他抗体或药物);

在入组前5年内罹患其他恶性肿瘤者,除了接受过适当治疗的宫颈原位癌、痊愈的皮肤基底细胞癌;

乙肝表面抗原(HBsAg)阳性和/或乙肝核心抗体(HBcAb)阳性且乙肝病毒的脱氧核糖核酸(HBVDNA)copies/mL者,或丙型肝炎病毒抗体阳性者;梅毒阳性者;

有感染人类免疫缺陷病毒病史,或患有其他获得性、先天性免疫缺陷疾病,或有器官移植史;

入组前1年内有活动性结核感染病史的患者;

受试者有活动性感染或在筛选期间、首次给药前发生原因不明发热38.5oC(经研究者判断,受试者因肿瘤产生的发热可以入组);

已知受试者既往对大分子蛋白制剂/单克隆抗体,或已知对任何试验药物组成成分过敏者;

入组前4周内在其他临床试验中接受国内未上市的研究药物治疗的患者;

入组前2周内接受过化疗、放疗、分子靶向治疗或大型手术治疗;之前治疗相关的具有临床意义的AE还未恢复至基线或≤1级(脱发除外);

有未能良好控制的心脏临床症状或疾病,如未控制的高血压、不稳定心绞痛或试验入组前6个月内发生心肌梗塞、或者控制不佳的心律失常(包括QTc间期男性≥ms、女性≥ms,QTc间期以Fridericia公式计算)等;

间质性肺病或非感染性肺炎史(放射疗法引起的除外);

近1年内有酗酒,吸毒或药物滥用史;

既往有明确的神经或精神障碍史,如癫痫、痴呆,依从性差者;

研究者认为由于其他原因不适合参加该试验的受试者;

在研究用药治疗前4周内注射抗感染的疫苗(如流感病毒疫苗,人类乳头状病毒疫苗)。在治疗期间内除了非活性疫苗,其它疫苗禁止使用。

联系人:张医生



转载请注明:http://www.fvmzw.com//mjccwh/13078.html

------分隔线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